千古大儒:王阳明
弘治十二年(1499),阳明第三次参加会试,终于顺利过关,还考了个第二名。
据说本来阳明的名次是第一(被称为“会元”),但考官徐穆力争,阳明只得屈居第二,尽管如此,阳明的名声也渐渐得以传开。不过也正是这科,因为“程敏政科场案”而闹得沸沸扬扬。
此次会试,由已升任大学士的李东阳与翰林学士程敏政主考。在此期间,户科给事中华昶捕风捉影,竟上疏指责程氏事前将考题出卖给了江阴举人徐经(徐霞客的先祖)和苏州举人唐寅(唐伯虎),由此掀起一场轩然大波。结果是双方各被打了五十大板:程敏政被勒令致仕还家,华昶则被降调南京太仆寺任主簿。最倒霉的是徐、唐二人,他们在赎免徒刑后,又黜充吏役,最后终生被禁科考。
新科进士在三月十五日还要参加“殿试”,目的是排定进士的名次,以及表示所有进士皆是由皇帝所钦赐,皆为天子门生。殿试的地点在紫禁城奉天殿(今故宫太和殿)前的场地上,它名义上是由皇帝亲自命题并进行录取,后来实际上都交由皇帝的秘书班子、辅政机构——内阁代办。
阳明最终得中殿试第十名,赐二甲第七名进士,这个名次也算很高了,足可称光耀门楣。当时新科进士们大致有四个去向:一是一甲进士,即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可以直接留在翰林院为史官;二是从二、三甲进士中选出二三十人充任“庶吉士”,三年后根据学业的优劣或人事关系等情况,或留翰林院为史官,或分到科道为言官,或分到六部为主事;三是分到六部“观政”,为“观政进士”,属于实习性质,一年后再授予实职;四是直接被分到地方出任知县、州同知、府推官等。
“良知”便是天下万事万物存在和行为的基本准则,也没有什么不同,是心的本体。所谓“致良知”,便是根据良知的要求去为人处世,不但不去违背,还要极尽良知的要求。只有这样,人才算真正步入了圣人之门。只是良知最容易为人的外欲所遮蔽,须“时时勤拂拭”,下到功夫让自己的良知彰显出来。
近来信得致良知三字,真圣门正法眼藏。往年尚疑未尽,今自多事以来,只此良知无不具足。譬之操舟得舵,平澜浅濑,无不如意,虽遇颠风逆浪,舵柄在手,可免没溺之患矣。